驾驶规则

32 货物

不允许车辆超载。负载必须以不危及任何人或给人带来不便的方式连接,并且不能掉下来。当运输限制视线的货物时,在保持车道和转弯时必须特别小心。控制板和照明装置不能被负载遮挡。

负载不能悬在多轨机动车和拖车的侧面。

例外情况。

a. 在体育器材拖车上最大宽度为2.55米的不可分割的体育器材。
b. 悬挂在机动车尾部的自行车,如果其每侧悬空不超过20厘米,且总宽度不超过2米。

Fahrzeug Ladung如果是机动车,负载可以从转向装置的中心向前延伸最多3米,如果是机动车和拖车,负载可以从后轴中心向后延伸最多5米,如果它突出于装载区。悬空于车尾超过1米的载荷末端必须用信号体(球体、金字塔等)标示。

车顶行李架的重量连同其负载不得超过50公斤。登记机构可以通过在车辆登记文件中的记录来批准更高的重量。车顶载荷对驾驶行为有不利影响,尤其是在弯道。

在旅途中容易被吹落的货物(如沙子或稻草)必须被有效覆盖。